扶抱技巧与养老机构员工劳损:方法、评估与培训
SilverGuard Technologies Limited9 分钟阅读
香港养老机构的扶抱技巧受《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第VII部规管:负责人须先进行风险评估、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避免以人手扶抱、提供机械辅助器具或安排团队扶抱,并提供培训。卫生署长者健康服务亦就扶抱及位置转移列出八项原则。

为什么这类劳损比一次事故更快拖垮排班
劳工处对哪一种伤害排在首位说得相当直接。在其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中指出,在众多工作健康危害之中,腰背痛高居问题清单首位,医院护士及养老机构个人照护工作者是主要受害者,而这类劳损通常并非源于事故,而是源于重复的扶抱动作与不良的工作姿势。后果既写给员工,也写给主管:受伤员工可能需要长期病假,甚至最终放弃原来的职业;雇主则要为病假、补偿及永久失去熟练员工付出代价(劳工处《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2000年1月第一版)。
同一系列的《人力处理病人》指引说明这些负荷在机构从何而来。扶抱病人时的不良姿势容易造成扭伤、拉伤及腰背受伤,部分损伤即时疼痛,部分则在持续工作一段时间后才出现。指引列出的成因都是日常照护工作:为协助卧床长者坐起而过度弯腰,令腰背负荷过重;协助长者由床转到轮椅时过度扭转及伸展;以错误方式运送病人;无法预料的承重;超出员工个人能力的扶抱;空间不足以致无法保持正确姿势;以及湿滑地面(劳工处《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病人》,2004年版)。
规例本身列出的「不适合扶抱」因素,除腰背痛外,亦包括肩部及上肢的症状。在评估员工的能力时,雇主须考虑该员工就自身健康所作出的任何报告或关注,而该健康状况可能令其在当日不适合进行人力处理工作;规例列出的例子包括身体损伤、肌肉骨骼疾病的症状(例如背、肩、臂、腕或手的疼痛),以及怀孕或疝气、曾受重伤或曾接受手术等健康问题(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第VII部(人力处理工作)指南》,2005年11月版,第30条)。
在任何人被扶起之前,法律要求什么
《职业安全及健康规例》(第509A章)第VII部自1998年7月1日起规管工作场所的人力处理工作。根据第23条,工作场所的负责人(即雇主或占用人)须在该等工作首次于该场所进行前,先作初步风险评估。若初步评估显示该工作可能产生安全及健康风险,负责人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避免员工进行该工作;若风险已避免,则无须采取进一步行动(第VII部指南第1.1节)。
若无法避免,则须根据第25条作进一步风险评估。指南列出评估须充分处理的事项:工作的性质、负荷的特征、工作环境的情况、员工的个别能力,以及其他相关事宜,例如防护装备或衣物是否妨碍员工的动作或姿势(第VII部指南第1.2节,并参考规例附表3)。两项评估均须在不再有效或有关情况出现重大改变时检讨,例如该工作改在完全不同的工作环境进行、以明显不同的方式进行,或涉及重得多的负荷;若检讨显示有需要,须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修订(第VII部指南第1.5节)。
同一部规例亦载有机构须能提出证据的责任。若有10名或以上员工通常受雇进行有危险的人力处理工作,负责人须备存初步及进一步评估及其检讨的记录,记录须易读,保存期不少于三年,并在职业安全主任要求时可供查阅;在同一情况下,负责人亦须委任合资格人士协助实施预防及保护措施(第VII部指南第2.2、2.3及4.1节)。第27条要求负责人采取适当步骤降低已识别的风险,并向有关员工提供每项负荷的重量资料、机械辅助器具及防护装备;该条亦订明,在任何人力处理工作中,凡属合理可行,均应采用团队扶抱。第29条要求在进行有危险的人力处理工作前向有关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第31条则要求提供足够培训,内容涵盖安全工作方法、如何最有效运用体力、机械辅助器具及防护装置的正确使用,以及事故报告程序(第VII部指南第3.2及5.1节)。
在养老机构,负荷是人,医护指引把它视为一个独有的问题。雇主有责任向员工提供每项负荷重量的一般指示,并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提供准确资料;因此,若长者的体重已有记录,应让需要扶抱该长者的员工知悉;若并无此类资料,可向长者询问其大约体重,或作出估计。同一节亦指出,被扶抱的人可以协助、也可以妨碍员工,员工可能需要额外施力或突发施力以应付无法预料的动作,例如协助长者行走时对方突然滑倒;而扶抱体重较重的人时,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的应用都需要更加谨慎(《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3.2节)。
安全转移的八项原则
卫生署长者健康服务在其扶抱及位置转移指引中,把照护者应遵循的次序写成八项原则,同时供家居及机构照护者参考。该服务提醒照护者,若对技巧或相关器具有疑问,应向物理治疗师或其他医护人员查询,这是任何书面扶抱指引的诚实界线。
长者健康服务的扶抱及位置转移短片,以三位身体状况不同的长者个案作示范:身体整体稍弱,需由一位照护者协助;一边身体乏力,需轻微协助;以及身体较弱,需由两位照护者协助。第三个个案是香港资料中最清楚的表述:由一人无法安全扶抱的长者,答案就是二人扶抱。
- 事前准备:先了解长者的情况及能力,再选择合适的扶抱或转移方法;确保环境安全;预备并固定好器具,例如正确摆放椅子或轮椅,并把轮椅锁好。
- 向长者解释、提供指导:透过解释步骤取得长者的参与和配合。
- 保持正确姿势:保持挺腰、收紧腹部肌肉以保护腰部;双脚分开、曲膝站稳。
- 紧抱长者:紧抱除可令长者感到安全外,也提高过程的安全度。
- 尽量靠近长者:尽量靠近长者以减轻腰背的负荷。
- 一脚指向目的地并以下肢发力:其中一只脚的脚尖指向目的地,有助正确转移重心,并以下肢发力,减轻腰背负荷。
- 一人发号施令:需要时请家人或同事协助,并由其中一人发号施令,以免因不合拍而导致劳损或受伤。
- 利用辅助器具:适当使用扶抱及位置转移的辅助器具,以降低劳损及受伤的机会。
移位机、吊兜与滑移布各自负责什么
劳工处的医护服务指引划出决定带哪一件器具进房的界线。机械辅助器具可承托负荷的全部重量,例如某些病人移位机及升降机;非机械辅助器具则承托负荷的部分重量,令扶抱较容易或消除部分人力处理工作,病人扶抱吊兜及滑动辅助器具即属此类。使用这类设备时,可扶起的最高重量须清楚标示;所有设备均须妥善保养;机构亦宜为较少使用的特别设备备存中央清单,以便按各区需求变化共用设备(《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5.2节)。
高度本身就是一项控制措施。若床或推床可调校至椅子或推床的高度,水平转移便可以在不实际抬起对方的情况下完成,例如把床调校至轮椅的高度,令转移过程顺畅而只需最少协助。若无法在同一水平完成转移,把对方由较高处移至较低处,比由较低处抬起至较高处安全;而扶抱长者的最佳高度范围约在员工腰部,抬起动作最好在髋部与肩部之间进行(《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1节)。
机构亦就设备负有发牌上的责任,载于《安老院实务守则》2024年6月(修订版)。在使用电动家具及设备(例如移位机或升降机)前,机构应安排相关员工培训,并制定供员工参考及遵守的操作指引;机构应定期检查及维修设备,并备存维修记录(《安老院实务守则》2024年6月(修订版)第7.1.3段)。实务守则把移位机或升降机列为机构按需要提供的设备之一,与助行器、轮椅及防跌倒设施(如床栏或床位监测系统)并列(实务守则7.11)。守则亦要求营办人安排员工接受个人照护及护理技巧(例如扶抱或位置转移、喂食、沐浴)的培训及督导,并参考相关指引及医护人员的意见(实务守则12.4.5)。
资料来源就门槛实际说了什么
香港指引中出现的唯一数字,是触发进一步评估的起点,而不是上限。第VII部指南的附录说明,其重量数字适用于由成年男性操作员在最佳情况下进行的简单提起或放下动作;若双手在动作中进入多于一个区域,应采用最小的重量数字;就女性操作员而言,作为粗略指引,这些数字应减少三分之一;而按指南本身的说法,该等数字并非重量上限。附录中有两句对机构尤其重要:在没有手推车或其他简单起重设备的情况下,处理超过16公斤的负荷通常需要费力;而即使在最佳情况下,若负荷重量接近16公斤,亦须进行进一步评估(第VII部指南附录III)。
香港资料中并无任何来源订出一条「高于某重量即须使用移位机」的界线,把它写出来只会是凭空发明而非引用。来源所述的是决定的方向:根据第24条,凡合理可行均应避免该工作;根据第27条,在任何人力处理工作中凡属合理可行均应采用团队扶抱;医护指引亦指出,扶抱体重较重的人时,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的应用都需更加谨慎。当使用移位机或升降机时,其条件属于设备条件:可扶起的最高重量须清楚标示于设备上,设备亦须妥善保养。
至于人手数目,规例订下的是原则而非数字,医护指引则说明如何应用。在任何人力处理工作中,凡属合理可行均应采用团队扶抱;指引并补充,经常需要团队扶抱通常意味工作设计需要重新检讨,而引入团队扶抱可能有效降低扶抱及转移严重丧失活动能力人士的风险。使用团队扶抱时,须协调并仔细计划整个动作,团队人数须足够,并须指定一人负责统筹及发号施令;情况许可下,整个动作(包括遇上紧急情况时如何处理)应预先演练(《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2节)。卫生署资料则以二人扶抱作为身体较弱长者的安排。香港指引并无把长者的体重换算成人手数目的公式:那是为该长者所作的进一步评估,并在其状况改变时检讨。
长者的活动能力评估须记录什么,由谁复核
在养老机构,扶抱评估藏在第二份文件之内。个人照护计划须包括活动能力评估、自我照顾能力评估、风险因素及相应预防措施的评估、精神状态、病历、护理需要评估及护理计划、个人习惯及日常活动,以及康复需要及计划(实务守则12.3.3)。计划须在长者入院后一个月内与长者及监护人、保证人或家属共同制定,首次复核在制定首份计划后六个月进行,其后至少每年复核一次,或在所需照护服务有变时复核,并须保存相关记录(实务守则12.3.2)。
记录一方亦有明确要求。机构须妥为备存并更新每名长者的「个人健康及护理记录」,内容包括体格检验报告书、病历、入院及出院记录、诊治及跟进治疗记录、健康状况评估(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以及特别护理需要及护理记录(例如失禁护理、使用喂食管或导尿管)(实务守则12.5)。守则亦要求采取适当措施,包括在长者床边或其他合适位置放置标示,以识别长者的特别护理需要或风险因素,例子包括过敏、跌倒及吞咽困难(实务守则12.4.4)。
因此主管要问的,不是有没有活动能力评估,而是最后一次复核日期是否在守则订明的间距之内,以及计划所写的转移方法,是否就是员工上一班实际采用的方法。医护指引补上回答这个问题的实务层次:可就床到椅、轮椅到厕所等类别的工作预先制备通用评估,但每当实际进行某项人力处理工作时,都应由实际执行该工作的员工进行现场评估,以判断通用评估是否充分反映实际风险;若不充分,便须另行作出特定评估(《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3.3节)。
机构必须能出示的培训与复训
第31条要求雇主提供足够培训,第VII部指南列出最低内容:安全工作方法、如何最有效运用体力、机械辅助器具及防护装置的正确使用,以及事故报告程序。新员工除职务培训外,应获提供相关安全及健康培训;有需要时,尤其对「偶尔工作者」,应提供复训;针对特定工作的培训有助降低高风险工作的危害;而所有此类培训均应在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第VII部指南第5.2节)。
医护指引对时间安排更为具体。在进行任何人力处理工作前,必须为所有员工组别提供适当培训,该培训可以是入职培训的一部分;复训及在职课程须作为培训计划的经常部分。指引把「召回制度」形容为不可或缺:须确保所有员工(包括兼职员工)每年至少有一次接受复训的时间;发生受伤或事故调查后,亦可能须安排额外培训。一线管理人员同样需要培训,以便督导及监察既定的安全做法、参与扶抱评估、调查事故及识别进一步需要。培训的最低内容包括:导致受伤的工作风险因素;如何评估环境、工作、负荷及个人能力;透过工作编排、工作场所设计及适当设备以实践护理原则及预防受伤;以及在机构内就扶抱技巧及设备使用进行指导与督导下的实习(《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7节)。
发牌实务守则要求培训要有记录。营办人及机构主管应为员工安排持续在职培训及督导,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压力管理、感染控制、药物管理、护理照顾、处理疑似虐待事件、使用约束及保障长者隐私等,以确保员工在工作安全及健康方面,尤其在长者照护的正确扶抱技巧、药物安全管理意识及有效感染控制措施方面与时并进;同时应利用员工会议及退修日分享相关信息,并备存相应记录(实务守则9.4.3)。照护章节亦把扶抱及位置转移的培训与督导列明在内(实务守则12.4.5)。三年前的一张证书并不是培训记录;培训记录是一份载有姓名、日期、内容及由谁教授的清单,也是唯一能证明夜班新入职员工学过照护计划所假设之方法的方式。
未造成伤害的事故记录,以及主管如何运用它
事故报告程序是第31条培训要求的一部分,这正是机构处理「未造成伤害的事故」的做法属于培训及督导事宜,而非单纯存档偏好的原因。若培训从未涵盖轮椅锁失效时应如何处理,这类失效的记录也不会存在。
医护指引要求雇主在伤害完成之前就行动。员工若出现与人力处理有关的早期痛楚或其他症状,应鼓励他们尽早约见职业健康医生作评估;员工若因人力处理而受伤,亦应获安排尽早评估,并按个别需要制订及监察康复计划、加强护理原则、检讨及重新评估事发的工作环境并在有需要时改善,最后由医生就员工是否适合恢复全部职务作出评估。指引亦要求积极鼓励员工就累积性的劳损或痛楚通知主管并寻求健康建议(《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8及4.9节)。
调查是主管负责的部分。对人力处理事故(不论是否属法定须报告者)进行彻底调查,应能提供有用的数据,以识别成因、现行法例的遵从程度,以及需要更佳预防措施的趋势或问题范围;调查报告应就事件情况提供准确的事实陈述,并指出成因或促成因素。指引自己的例子值得在交接班时重复:若调查发现员工腰背受伤,是因为扶抱病人时作为目标的那张床移动了,调查就必须找出床为何移动,原因可能是轮锁故障,也可能是轮锁没有妥为锁上。事故之后的有效行动,必须以妥善识别的成因为基础,而不是只回应事故的即时情况(《医护服务业人力处理》指引第4.9节)。
机构自身的记录制度提供时间要求。实务守则要求的事故记录须即时写下,载有日期时间、事件经过、长者状况、已通知谁及通知时间,以及补救行动(实务守则8.7.2(b);《安老院(长者)规例》(第459A章)第16(e)条)。未伤及任何人的未遂事故,属于同一套调查习惯,问同一组问题:什么移动了、什么没有锁好、员工当时拿不到什么、结果改变了什么。若受伤情况严重,或长者受到伤害,特别事故报告会把个案送交牌照事务处;若可能涉及索赔或法定报告,机构需要的是专业意见,而不是一篇文章。
转移方法、适用情况,以及所需的一切
下表列出香港资料中出现的转移方法、各方法所述适用情况,以及所需器具与人手。人手一栏依循来源及评估,而非机构的内部惯例:若来源没有列出数目,决定因素是为该长者所作的评估。
| 转移方法 | 来源所述适用情况 | 所需器具 | 所需人手 |
|---|---|---|---|
| 督导下自行转移,长者站立并举步 | 活动能力评估记录长者能借助助行器具站立及举步 | 助行架或扶手;椅子或轮椅已摆放妥当并锁好 | 一名照护者从旁督导 |
| 轻微协助转移 | 卫生署个案:一边身体乏力,需轻微协助 | 滑移布或转移腰带;可调高低的床 | 一名照护者 |
| 二人扶抱配合滑移布 | 卫生署个案:身体较弱;以及任何无法由一人安全转移的长者 | 滑移布或滑板;转移腰带;指定一名发号施令者 | 两名照护者 |
| 移位机或升降机转移 | 长者无法承受自身重量,或进一步评估显示无法以人手安全转移 | 移位机及配合该长者的吊兜;书面操作指引;检查及维修记录 | 按机构操作指引及长者评估所订的受训员工 |
| 同层面的床到椅水平转移 | 床可调校至椅子的高度,让长者在不被抬起的情况下移动 | 可调高低的床;滑动辅助器具;已锁好的椅子 | 评估记录所订的人数 |
| 严重丧失活动能力长者的团队扶抱 | 引入团队扶抱的情况;劳工处指引指经常需要团队扶抱通常意味工作设计需要检讨 | 除已使用的辅助器具外不需其他器具;动作须预先计划及演练 | 人数须足够,并指定一人统筹及发号施令 |
由上表可得出三点。第一,决策文件是长者本身的评估,而不是关于重量的一般规则,因为没有来源订出这样的规则。第二,器具只有在培训及书面指引支持下才有意义,而这正是发牌实务守则在使用移位机或升降机之前所要求的。第三,若对技巧或器具有疑问,卫生署资料会引导照护者向物理治疗师或其他医护人员查询;在机构,这条路线沿着长者的照护计划而行,而不是绕过它。
延伸阅读
- SilverGuard 养老机构运营文章 :关于养老机构人手、跌倒与记录的完整文章系列。
- 香港养老机构人手比例 :为什么一宗扶抱受伤就是排班问题,以及人手表要求什么。
- 养老机构的防跌措施 :安全活动能力的另一半,以及同时标示两类风险的床边标示。
- 养老机构的风险评估 :扶抱评估如何与机构其他评估并存。
- 我们的常见问题 :我们最常被问到的部署、报警与记录问题。
- Steadicore :我们的姊妹品牌,负责机构建筑与设备方面的工作。
相关笔记
- 长者口腔护理:养老机构日常照护与牙科资助
长者口腔护理如何落实到养老机构日常:按卫生署指引刷牙、清洁假牙、处理口干与吞咽问题,并说明家人如何为老年人申请牙科资助及2026年起的替代安排。
- 认知障碍症走失:养老机构的环境设计与监测
认知障碍症长者为何会走失、环境与监测可以改变什么、香港指引对约束与锁门有什么要求,以及长者失踪最初一小时应记录和通知什么,并比较各种介入方式的主要限制。
- 养老机构感染控制:政策、记录与疫情上报
香港养老机构感染控制的实务要求:感染控制主任的职责、《实务守则》的隔离房间与分组照护、洁手五时刻、清洁消毒与布草处理、员工疫苗接种与访客须知,以及疫情上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