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抱技巧與院舍員工勞損:方法、評估與培訓
SilverGuard Technologies Limited9 分鐘閱讀
香港安老院的扶抱技巧受《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VII部規管:負責人須先進行風險評估、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避免以人手扶抱、提供機械輔助器具或安排團隊扶抱,並提供培訓。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亦就扶抱及位置轉移列出八項原則。

為何這類勞損比一次意外更快拖垮更表
勞工處對哪一種傷害排在首位說得相當直接。在其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中,該處指出在眾多工作健康危害之中,腰背痛高踞問題清單首位,醫院護士及安老院個人照顧工作者是主要受害者,而這類勞損通常並非源於意外,而是源於重複的扶抱動作與不良的工作姿勢。後果既寫給員工,也寫給主管:受傷員工可能需要長期病假,甚至最終放棄原來的職業;僱主則要為病假、補償及永久失去熟練員工付出代價(勞工處《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2000年1月第一版)。
同一系列的《人力處理病人》指引說明這些負荷在院舍從何而來。扶抱病人時的不良姿勢容易造成扭傷、拉傷及腰背受傷,部分損傷即時疼痛,部分則在工作一段時間後才出現。指引列出的成因都是日常照顧工作:為協助卧床院友坐起而過度彎腰,令腰背負荷過重;協助院友由床轉到輪椅時過度扭轉及伸展;以錯誤方式運送病人;無法預料的承重;超出員工個人能力的扶抱;空間不足以致無法保持正確姿勢;以及濕滑地面(勞工處《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病人》,2004年版)。
規例本身列出的「不適合扶抱」因素,除了腰背痛,亦包括肩部及上肢的症狀。在評估員工的能力時,僱主須考慮該員工就自身健康所作出的任何報告或關注,而該健康狀況可能令他在當日不適合進行人力處理工作;規例列出的例子包括身體損傷、肌肉骨骼疾病的症狀(例如背、肩、臂、腕或手的疼痛),以及懷孕或疝氣、曾受重傷或曾接受手術等健康問題(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VII部(人力處理工作)指南》,2005年11月版,第30條)。
在任何人被扶起之前,法例要求什麼
《職業安全及健康規例》(第509A章)第VII部自1998年7月1日起規管工作場所的人力處理工作。根據第23條,工作場所的負責人(即僱主或佔用人)須在該等工作首次於該場所進行前,先作初步風險評估。若初步評估顯示該工作可能產生安全及健康風險,負責人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避免員工進行該工作;若風險已避免,則無須採取進一步行動(第VII部指南第1.1節)。
若無法避免,則須根據第25條作進一步風險評估。指南列出評估須充分處理的事項:工作的性質、負荷的特徵、工作環境的情況、員工的個別能力,以及其他相關事宜,例如防護裝備或衣物是否妨礙員工的動作或姿勢(第VII部指南第1.2節,並參考規例附表3)。兩項評估均須在不再有效或有關情況出現重大改變時檢討,例如該工作改在完全不同的工作環境進行、以明顯不同的方式進行,或涉及重得多的負荷;若檢討顯示有需要,須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修訂(第VII部指南第1.5節)。
同一部規例亦載有院舍須能提出證據的責任。若有10名或以上員工通常受僱進行有危險的人力處理工作,負責人須備存初步及進一步評估及其檢討的紀錄,紀錄須易讀,保存期不少於三年,並在職業安全主任要求時可供查閱;在同一情況下,負責人亦須委任合資格人士協助實施預防及保護措施(第VII部指南第2.2、2.3及4.1節)。第27條要求負責人採取適當步驟減低已識別的風險,並向有關員工提供每項負荷的重量資料、機械輔助器具及防護裝備;該條亦訂明,在任何人力處理工作中,凡屬合理可行,均應採用團隊扶抱。第29條要求在進行有危險的人力處理工作前向有關員工提供相關資料;第31條則要求提供足夠培訓,內容涵蓋安全工作方法、如何最有效運用體力、機械輔助器具及防護裝置的正確使用,以及意外報告程序(第VII部指南第3.2及5.1節)。
在安老院,負荷是人,醫護指引把它視為一個獨有的問題。僱主有責任向員工提供每項負荷重量的一般指示,並在切實可行範圍內提供準確資料;因此,若院友的體重已有紀錄,應讓需要扶抱該院友的員工知悉;若並無此類資料,可向院友詢問其大約體重,或作出估計。同一節亦指出,被扶抱的人可以協助、也可以妨礙員工,員工可能需要額外施力或突發施力以應付無法預料的動作,例如協助院友步行時對方突然滑倒;而扶抱體重較重的人時,風險評估及控制措施的應用都需要更加謹慎(《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3.2節)。
安全轉移的八項原則
衞生署長者健康服務在其扶抱及位置轉移指引中,把護老者應遵循的次序寫成八項原則,同時供家居及院舍護老者參考。該服務提醒護老者,若對技巧或相關器具有疑問,應向物理治療師或其他醫護人員查詢,這是任何書面扶抱指引的誠實界線。
長者健康服務的扶抱及位置轉移短片,以三位身體狀況不同的長者個案作示範:身體整體稍弱,需由一位護老者協助;一邊身體乏力,需輕微協助;以及身體較弱,需由兩位護老者協助。第三個個案是香港資料中最清楚的表述:由一人無法安全扶抱的院友,答案就是二人扶抱。
- 事前準備:先了解長者的情況及能力,再選擇合適的扶抱或轉移方法;確保環境安全;預備並固定好器具,例如正確擺放椅子或輪椅,並把輪椅鎖好。
- 向長者解釋、提供指導:透過解釋步驟取得長者的參與和配合。
- 保持正確姿勢:保持挺腰、收緊腹部肌肉以保護腰部;雙腳分開、曲膝站穩。
- 緊抱長者:緊抱除可令長者感到安全外,也提高過程的安全度。
- 盡量靠近長者:盡量靠近長者以減輕腰背的負荷。
- 一腳指向目的地並以下肢發力:其中一隻腳的腳尖指向目的地,有助正確轉移重心,並以下肢發力,減輕腰背負荷。
- 一人發號施令:需要時請家人或同事協助,並由其中一人發號施令,以免因不合拍而導致勞損或受傷。
- 利用輔助器具:適當使用扶抱及位置轉移的輔助器具,以減低勞損及受傷的機會。
起重器、吊兜與滑移布各自負責什麼
勞工處的醫護服務指引劃出決定帶哪一件器具入房的界線。機械輔助器具可承托負荷的全部重量,例如某些病人起重器及吊機;非機械輔助器具則承托負荷的部分重量,令扶抱較容易或消除部分人力處理工作,病人扶抱吊兜及滑動輔助器具即屬此類。使用這類設備時,可扶起的最高重量須清楚標示;所有設備均須妥善保養;院舍亦宜為較少使用的特別設備備存中央清單,以便按各區需求變化共用設備(《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5.2節)。
高度本身就是一項控制措施。若床或推床可調校至椅子或推床的高度,水平轉移便可以在不實際抬起對方的情況下完成,例如把床調校至輪椅的高度,令轉移過程順暢而只需最少協助。若無法在同一水平完成轉移,把對方由較高處移至較低處,比由較低處抬起至較高處安全;而扶抱長者的最佳高度範圍約在員工腰部,抬起動作最好在髖部與肩部之間進行(《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1節)。
院舍亦就設備負有發牌上的責任,載於《安老院實務守則》2024年6月(修訂版)。在使用電動家具及設備(例如起重器或吊機)前,院舍應安排相關員工培訓,並制定供員工參考及遵守的操作指引;院舍應定期檢查及維修設備,並備存維修紀錄(《安老院實務守則》2024年6月(修訂版)第7.1.3段)。實務守則把起重器或吊機列為院舍按需要提供的設備之一,與助行器、輪椅及防跌倒設施(如床欄或床位監察系統)並列(實務守則7.11)。守則亦要求營辦人安排員工接受個人照顧及護理技巧(例如扶抱或位置轉移、餵食、沐浴)的培訓及督導,並參考相關指引及醫護人員的意見(實務守則12.4.5)。
資料來源就門檻實際說了什麼
香港指引中出現的唯一數字,是觸發進一步評估的起點,而不是上限。第VII部指南的附錄說明,其重量數字適用於由成年男性操作員在最佳情況下進行的簡單提起或放下動作;若雙手在動作中進入多於一個區域,應採用最小的重量數字;就女性操作員而言,作為粗略指引,這些數字應減少三分之一;而按指南本身的說法,該等數字並非重量上限。附錄中有兩句對院舍尤其重要:在沒有手推車或其他簡單起重設備的情況下,處理超過16公斤的負荷通常需要費力;而即使在最佳情況下,若負荷重量接近16公斤,亦須進行進一步評估(第VII部指南附錄III)。
香港資料中並無任何來源訂出一條「高於某重量即須使用起重器」的界線,把它寫出來只會是憑空發明而非引用。來源所述的是決定的方向:根據第24條,凡合理可行均應避免該工作;根據第27條,在任何人力處理工作中凡屬合理可行均應採用團隊扶抱;醫護指引亦指出,扶抱體重較重的人時,風險評估及控制措施的應用都須更加謹慎。當使用起重器或吊機時,其條件屬於設備條件:可扶起的最高重量須清楚標示於設備上,設備亦須妥善保養。
至於人手數目,規例訂下的是原則而非數字,醫護指引則說明如何應用。在任何人力處理工作中,凡屬合理可行均應採用團隊扶抱;指引並補充,經常需要團隊扶抱通常意味工作設計需要重新檢討,而引入團隊扶抱可能有效減低扶抱及轉移嚴重喪失活動能力人士的風險。使用團隊扶抱時,須協調並仔細計劃整個動作,團隊人數須足夠,並須指定一人負責統籌及發號施令;情況許可下,整個動作(包括遇上緊急情況時如何處理)應預先演練(《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2節)。衞生署資料則以二人扶抱作為身體較弱院友的安排。香港指引並無把院友的體重換算成人手數目的公式:那是為該院友所作的進一步評估,並在其狀況改變時檢討。
院友的活動能力評估須記錄什麼,由誰檢討
在安老院,扶抱評估藏在第二份文件之內。個人照顧計劃須包括活動能力評估、自我照顧能力評估、風險因素及相應預防措施的評估、精神狀態、病歷、護理需要評估及護理計劃、個人習慣及日常活動,以及復康需要及計劃(實務守則12.3.3)。計劃須在院友入院後一個月內與院友及監護人、保證人或家屬共同制定,首次檢視在制定首份計劃後六個月進行,其後至少每年檢視一次,或在所需照顧服務有變時檢視,並須保存相關紀錄(實務守則12.3.2)。
紀錄一方亦有明確要求。院舍須妥為備存並更新每名院友的「個人健康及護理紀錄」,內容包括體格檢驗報告書、病歷、入院及出院紀錄、診治及跟進治療紀錄、健康狀況評估(包括日常生活活動能力),以及特別護理需要及護理紀錄(例如失禁護理、使用餵食管或導尿管)(實務守則12.5)。守則亦要求採取適當措施,包括在院友床邊或其他合適位置放置標示,以識別院友的特別護理需要或風險因素,例子包括過敏、跌倒及吞嚥困難(實務守則12.4.4)。
因此主管要問的,不是有沒有活動能力評估,而是最後一次檢視日期是否在守則訂明的間距之內,以及計劃所寫的轉移方法,是否就是員工上一更實際採用的方法。醫護指引補上回答這個問題的實務層次:可就床到椅、輪椅到廁所等類別的工作預先制備通用評估,但每當實際進行某項人力處理工作時,都應由實際執行該工作的員工進行現場評估,以判斷通用評估是否充分反映實際風險;若不充分,便須另行作出特定評估(《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3.3節)。
院舍必須能出示的培訓與複修
第31條要求僱主提供足夠培訓,第VII部指南列出最低內容:安全工作方法、如何最有效運用體力、機械輔助器具及防護裝置的正確使用,以及意外報告程序。新員工除職務培訓外,應獲提供相關安全及健康培訓;有需要時,尤其對「偶爾工作者」,應提供複修培訓;針對特定工作的培訓有助減低高風險工作的危害;而所有此類培訓均應在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第VII部指南第5.2節)。
醫護指引對時間安排更為具體。在進行任何人力處理工作前,必須為所有員工組別提供適當培訓,該培訓可以是入職培訓的一部分;複修及在職課程須作為培訓計劃的經常部分。指引把「召回制度」形容為不可或缺:須確保所有員工(包括兼職員工)每年至少有一次接受複修培訓的時間;發生受傷或事故調查後,亦可能須安排額外培訓。前線管理人員同樣需要培訓,以便督導及監察既定的安全做法、參與扶抱評估、調查意外及識別進一步需要。培訓的最低內容包括:導致受傷的工作風險因素;如何評估環境、工作、負荷及個人能力;透過工作編排、工作場所設計及適當設備以實踐護理原則及預防受傷;以及在院舍內就扶抱技巧及設備使用進行指導與督導下的實習(《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7節)。
發牌實務守則要求培訓要有紀錄。營辦人及院舍主管應為員工安排持續在職培訓及督導,內容包括職業安全、壓力管理、感染控制、藥物管理、護理照顧、處理懷疑虐待事件、使用約束及保障院友私隱等,以確保員工在工作安全及健康方面,尤其在長者照顧的正確扶抱技巧、藥物安全管理意識及有效感染控制措施方面與時並進;同時應利用員工會議及退修日分享相關資訊,並備存相應紀錄(實務守則9.4.3)。照顧章節亦把扶抱及位置轉移的培訓與督導列明在內(實務守則12.4.5)。三年前的一張證書並不是培訓紀錄;培訓紀錄是一份載有姓名、日期、內容及由誰教授的清單,也是唯一能證明夜更新入職員工學過照顧計劃所假設之方法的方式。
未釀成傷害的事故紀錄,以及主管如何運用它
意外報告程序是第31條培訓要求的一部分,這正是院舍處理「未釀成傷害的事故」的做法屬於培訓及督導事宜,而非單純存檔偏好的原因。若培訓從未涵蓋輪椅鎖失效時應如何處理,這類失效的紀錄也不會存在。
醫護指引要求僱主在傷害完成之前就行動。員工若出現與人力處理有關的早期痛楚或其他症狀,應鼓勵他們盡早約見職業健康醫生作評估;員工若因人力處理而受傷,亦應獲安排盡早評估,並按個別需要制訂及監察復康計劃、加強護理原則、檢討及重新評估事發的工作環境並在有需要時改善,最後由醫生就員工是否適合回復全部職務作出評估。指引亦要求積極鼓勵員工就累積性的勞損或痛楚通知主管並尋求健康建議(《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8及4.9節)。
調查是主管負責的部分。對人力處理事故(不論是否屬法定須報告者)進行徹底調查,應能提供有用的數據,以識別成因、現行法例的遵從程度,以及需要更佳預防措施的趨勢或問題範圍;調查報告應就事件情況提供準確的事實陳述,並指出成因或促成因素。指引自己的例子值得在交更時重複:若調查發現員工腰背受傷,是因為扶抱病人時作為目標的那張床移動了,調查就必須找出床為何移動,原因可能是輪鎖故障,也可能是輪鎖沒有妥為鎖上。意外之後的有效行動,必須以妥善識別的成因作為基礎,而不是只回應意外的即時情況(《醫護服務業人力處理》指引第4.9節)。
院舍自身的紀錄制度提供時間要求。實務守則要求的意外紀錄須即時寫下,載有日期時間、事件經過、院友狀況、已通知誰及通知時間,以及補救行動(實務守則8.7.2(b);《安老院(長者)規例》(第459A章)第16(e)條)。未傷及任何人的未遂事故,屬於同一套調查習慣,問同一組問題:什麼移動了、什麼沒有鎖好、員工當時拿不到什麼、結果改變了什麼。若受傷情況嚴重,或院友受到傷害,特別事故報告會把個案送交牌照事務處;若可能涉及索償或法定報告,院舍需要的專業意見,而不是一篇文章。
轉移方法、適用情況,以及所需的一切
下表列出香港資料中出現的轉移方法、各方法所述適用情況,以及所需器具與人手。人手一欄依循來源及評估,而非院舍的內部慣例:若來源沒有列出數目,決定因素是為該院友所作的評估。
| 轉移方法 | 來源所述適用情況 | 所需器具 | 所需人手 |
|---|---|---|---|
| 督導下自行轉移,長者站立並舉步 | 活動能力評估記錄長者能借助助行器具站立及舉步 | 助行架或扶手;椅子或輪椅已擺放妥當並鎖好 | 一名護老者從旁督導 |
| 輕微協助轉移 | 衞生署個案:一邊身體乏力,需輕微協助 | 滑移布或轉移腰帶;可調校高度的床 | 一名護老者 |
| 二人扶抱配合滑移布 | 衞生署個案:身體較弱;以及任何無法由一人安全轉移的院友 | 滑移布或滑板;轉移腰帶;指定一名發號施令者 | 兩名護老者 |
| 起重器或吊機轉移 | 院友無法承受自身重量,或進一步評估顯示無法以人手安全轉移 | 起重器及配合該院友的吊兜;書面操作指引;檢查及維修紀錄 | 按院舍操作指引及院友評估所訂的受訓員工 |
| 同層面的床到椅水平轉移 | 床可調校至椅子的高度,讓院友在不被抬起的情況下移動 | 可調校高度的床;滑動輔助器具;已鎖好的椅子 | 評估紀錄所訂的人數 |
| 嚴重喪失活動能力院友的團隊扶抱 | 引入團隊扶抱的情況;勞工處指引指經常需要團隊扶抱通常意味工作設計需要檢討 | 除已使用的輔助器具外不需其他器具;動作須預先計劃及演練 | 人數須足夠,並指定一人統籌及發號施令 |
由上表可得出三點。第一,決策文件是院友本身的評估,而不是關於重量的一般規則,因為沒有來源訂出這樣的規則。第二,器具只有在培訓及書面指引支持下才有意義,而這正是發牌實務守則在使用起重器或吊機之前所要求的。第三,若對技巧或器具有疑問,衞生署資料會引導護老者向物理治療師或其他醫護人員查詢;在院舍,這條路線沿著院友的照顧計劃而行,而不是繞過它。
延伸閱讀
- SilverGuard 安老院營運文章 :關於安老院人手、跌倒與紀錄的完整文章系列。
- 香港安老院人手比例 :為何一宗扶抱受傷就是更表問題,以及人手表要求什麼。
- 安老院的防跌措施 :安全活動能力的另一半,以及同時標示兩類風險的床邊標示。
- 安老院的風險評估 :扶抱評估如何與院舍其他評估並存。
- 我們的常見問題 :我們最常被問到的部署、警報與紀錄問題。
- Steadicore :我們的姊妹品牌,負責院舍建築與設備方面的工作。
相關筆記
- 長者口腔護理:院舍日常照顧與牙科資助
長者口腔護理如何落實到院舍日常:按衞生署指引刷牙、清潔假牙托、處理口乾與吞嚥問題,並說明家人如何為長者申請牙科資助及二○二六年起的替代安排。
- 認知障礙症走失:院舍的環境設計與監測
認知障礙症院友為何會走失、環境與監測可以改變什麼、香港的指引對約束鎖門有什麼要求,以及院友失蹤最初一小時應該記錄和通知什麼,並比較各種介入方式的限制。
- 院舍感染控制:政策、紀錄與爆發呈報
香港院舍感染控制的實務要求:感染控制主任的職責、《實務守則》的隔離房間與同組照顧、潔手五時刻、清潔消毒與被服處理、員工防疫注射與訪客守則,以及爆發呈報流程。